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江西一高校“火车头”党建品牌助推“双融双育”落地增效******
中新网南昌12月30日电 (记者 姜涛)作为老铁路院校的华东交通大学今年来一直致力培育提升的“火车头”党建品牌,被作为江西全省高校党建示范品牌大力推进,也助推着“双融双育”工作在高校落地增效。
据该校党委副书记肖长春介绍,之所以命名为“火车头”,寓意全校党员干部要弘扬“火车头精神”,塑造党员干部“新铁军形象”,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以一流的党建引领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目前,学校正在建设集数据库、信息化指挥调度,品牌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火车头”党建提升工程指挥调度中心。”肖长春说。
围绕“火车头”党建品牌创建目标,该校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在学生培养方面,持续推进“党建+思政课堂”“党建+第二课堂”;在党支部建设方面,形成一套有效工作体系、打造一个思政育人项目、攻克一些事业发展难题、创建一项特色党建精品、推出一批党员先进典型。
2022年6月,江西印发关于在高校组织开展“双融双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推进高校党建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融入高校高质量发展,培育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育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
“我们在推动‘火车头’党建品牌这项工作过程中,积极推进‘党建+’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深度融合。”肖长春表示,学校充分发挥办学优势,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行业企业、地方党组织在各个方面的融合。
在该校党委研工部部长朱王海看来,把党建工作融入学生培养,打造高素质人才培养的“火车头”,可以有效推动党建引领、精准思政、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
据朱王海介绍,今年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学校集结青年党员、学生骨干打造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等队伍,推动学校38栋学生宿舍网格化分区管理并成立楼栋志愿者服务队,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我们将持续提升青年志愿服务水平,拓展‘三全育人’新场域,大力开展文化论坛、研学实践、‘第二课堂’等课外活动,形成富有华交特色、浸润学生成长的‘铁’文化系统工程,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朱王海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